这家超市卖了三瓶饮料赚2.1元,被罚1.5万,只因这个原因……
因为没有及时处理过期食品,继续售卖,一家超市被罚款1.5万元,而卖出的3瓶过期饮料也就为商家带来了2.1元的利润……3月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4日对该超市进行检查,发现食品区货架上的一瓶农夫山泉维他命水已超保质期,其有效期截止于2020年11月25日。该超市随后被行政处罚。
↑过期饮料
记者了解到,在“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执法行动”中,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于2020年12月4日对某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这里主要销售预包装食品、蔬菜等商品,并在食品区货架上发现一瓶农夫山泉维他命水的有效期为2020年11月25日截止,已超保质期。
经调查,该超市在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4日期间,共销售了该批次农夫山泉维他命水3瓶,盈利2.1元。该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由于超市负责人积极配合调查,经营的超期食品数量也较小,根据相关规定,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了减轻处罚。
1月22日,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农夫山泉水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5万元,该超市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
3月4日,红星新闻记者实地走访了该超市,货架上的饮料琳琅满目,记者随手拿起饮料查看,仍在保质期内。该超市相关负责人贾先生告诉记者,关于过期饮料,他们当时就进行了处理,之后又将超市“有保质期的(商品)全部复查了一遍”。另外,记者在超市办公室看到,有许多饮料等商品摆放在地上,贾先生告诉记者,这些是供应商还没有来退货的临期商品。
监管部门提醒,过期饮料不能喝,首先,过了保质期会有很多致病微生物繁殖,很容易引起感染性疾病而危害健康。其次,饮料中的营养素含量也会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