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施工拖泥带水污染路面 一园艺公司领2万罚单
武汉一园艺公司,在绿化施工时,车轮带泥污染路面。武昌城管对该公司开出2万元罚单。10日,该园艺公司承诺错误,表示认罚。
上月18日凌晨,武昌区城管执法大队直属四中队执法人员在晒湖东路巡查时,发现路面有污染,留有长长的泥泞车辙印。
经测量,路面污染面积达200平方米。执法调查后发现,该处为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整体绿化改造项目车辆车轮带泥造成的污染,执法人员取证后,责令负责施工的某园艺公司负责人罗某,将被污染的路面冲洗干净,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
次日上午,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罗某进行约谈,根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污染面积每平方米一百元”的处罚标准,此次的罚款额度是2万元整。罗某表示不理解,自己已将路面冲洗干净,为何还要如此重罚,甚至还准备提起听证。
对此,执法人员详细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耐心分析了违规污染路面的严重后果,告知其路面污染并非小事,会给自己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会影响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当事人最终心服口服。
12月10日,罗某写了情况说明,并发短信至执法大队,表示会在规定时限内上交罚款,今后工作中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我们要做到渣土污染零容忍,在违规行为处罚上,一律同等对待,严肃处理。”武昌区执法大队直属四中队负责人表示,只有采取严格的管理处罚措施,才能对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的遏制和震慑,保证在服务好城市大建设的同时,城市居民生活、营商环境、市容环境卫生质量不受影响。